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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芙里尼

藝術鑑賞
《法庭上的芙里尼》(法文Phryné devant l'Aréopage,又譯《芙里尼在最高法院》)是讓-萊昂·傑洛姆的布面油畫,畫上簽名並題年份1861年,同年在巴黎沙龍展出,現藏漢堡美術館。
題材是雅典名妓芙里尼受審的故事:她被控不敬神,據說罪名是褻瀆了厄琉息斯祕儀。據阿特納奧斯記載,眼看判決將對她不利,她的辯護人、據稱也是她情人之一的希佩里德斯一把扯下她的長袍,讓她的美貌打動法官,最終她被判無罪。古代文獻記載的審判地點是公民陪審法庭赫利埃亞,而非傑洛姆標題中的戰神山議事會。自十八世紀以來,芙里尼一直是法國藝術中的熱門題材;傑洛姆這一版本承接了他從前的老師夏爾·格萊爾和維克多·莫特茲不久前的同題作品。
這幅80×128公分的畫布上,芙里尼赤身站立,雙臂高舉遮住面孔;左側的希佩里德斯舉起她的藍色長袍。右側身披紅袍的法官們一排排向前探身。畫面中央是一座刻有希臘文「雅典娜」字樣的祭壇,上立一尊鍍金的女神小像。傑洛姆作畫時參照了納達爾為他拍攝的模特兒瑪麗-克莉絲蒂娜·勒魯的照片。
在1861年沙龍上,許多人認為此畫有傷風化,艾德加·竇加稱之為色情之作。批評者還指出,芙里尼掩面的姿勢與傑洛姆在東方奴隸市場題材中描繪奴隸的姿勢如出一轍。這場爭議反而讓畫面藉助版畫、漫畫、亞歷山大·法爾吉埃的雕塑和保羅·塞尚的素描廣為流傳。此畫曾屬於約翰·亨利·威廉·施羅德,1910年捐贈給漢堡美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