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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咖啡館

藝術鑑賞
《夜間咖啡館》(Le café de nuit)是文森特·梵谷1888年9月在阿爾勒創作的布面油畫,現藏紐黑文耶魯大學美術館,尺寸為72.4×92.1厘米。
畫中是拉馬丁廣場上的車站咖啡館,一家通宵營業的店,由約瑟夫-米歇爾·吉努和妻子瑪麗經營,梵谷在那裡租過房間,也常在那裡用餐。8月,他告訴弟弟提奧,打算在煤氣燈下畫這間咖啡館的內景,並解釋說這類咖啡館整夜開門,沒錢住店或醉得沒人收留的「夜遊者」會到這裡棲身。9月初,他一連熬了三個通宵作畫,白天睡覺。與他的習慣不同,他特意為這幅畫題了名,寫在右下角的簽名下方。
梵谷談起這幅畫時格外篤定。他說,自己試圖用紅與綠來表現「人類可怕的激情」:血紅與暗黃的房間,中央一張綠色台球桌,四盞檸檬黃的燈泛著橙色與綠色的光暈,店主的白衣在燈下變成檸檬黃或淡淡發光的綠色。第二天他又寫道,他想表現的是,咖啡館是一個人可以毀掉自己、發瘋或犯罪的地方,整個氣氛就像淡硫磺色的魔鬼熔爐。他還稱這是自己畫過的最醜的畫之一,是與《吃土豆的人》不同卻相當的作品。陡峭的透視把視線一路拉過凌亂的桌子和幾個癱坐的客人,引向後方掛著簾子的門洞。
1889年5月,梵谷把此畫寄給提奧。1907年喬·梵谷-邦格將其賣給伯恩海姆-熱納畫廊,1908年莫斯科收藏家伊萬·莫羅佐夫買下了它。1918年此畫被收歸國有,後由蘇聯政府出售,1933年由斯蒂芬·卡爾頓·克拉克購得,他去世後於1961年遺贈耶魯。莫羅佐夫的後人皮埃爾·科諾瓦洛夫曾提出所有權主張,2016年美國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此案最終了結。